免试认定:合格(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免试认定:合格(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六)对成绩总分相同考生的录取办法。所有考生录取过程中,分类别后成绩总分出现同分,若学院有剩余招生计划,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对同分考生予以录取;若学院没有剩余招生计划,则普通类(含文化艺术普通类)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到低录取。中职类(含文化艺术中职类)先依据技能考试成绩的高低录取,若技能考试成绩相同,依据语
3、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于3月23日10:00—25日8:00止,在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注意事项1、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信息。2、考生参考时请携带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未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责任自负。3
2、考生无任何加分照顾政策。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3、免试录取 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由本人申请,经学院资格审查属实,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认定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免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中分类别扣减。 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由本人申请,经学院资格审查属实,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认定合格后,可免
(三)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由本人申请,经学院资格审查属实,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认定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免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考生所填报招生专业公布的计划中,按学院初审合格人数预留扣减招生计划(多不超过考生所报专业招生专业计划的10%)。在校
4、面试录取考生面试认定:总分:200分(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面试认定:总分:200分(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9、对在拟录取考生公示期,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3、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4、本办法终解释权归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
3、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由本人申请,经学院资格审查属实,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认定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免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考生所填报招生专业公布的计划中,按学院初审合格人数预留扣减招生计划(多不超过考生所报专业招生专业计划的10%)。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
(三)免试、面试录取考生免试、面试认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20分,认定免试、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免试、面试认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20分,认定免试、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
3、免试录取考生免试认定:合格(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免试认定:合格(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