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认定:总分:200分(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面试认定:总分:200分(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3、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于3月23日10:00—25日8:00止,在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注意事项1、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信息。2、考生参考时请携带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未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责任自负。3

2、考生无任何加分照顾政策。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四)面试录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学院面试录取。面试合格的考生,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面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中扣减(多不超过考生所报专业招生专业计划的10%)。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

4、面试录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学院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录取的招生计划(多不超过考生所报专业中职类招生专业计划的10%),从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中分类别扣减。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

3、免试录取考生免试认定:合格(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免试认定:合格(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9、对在拟录取考生公示期,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3、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4、本办法终解释权归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

(2)面试①考核对象:普通类所有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中职生;符合政策面试录取考生都必须面试。②考核内容:普通类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思辨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中职类考生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③考核时间:2017年3月25日下午、26日。④考核分值:100分。

4、面试录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学院面试录取。面试合格的考生,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面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中扣减(多不超过考生所报专业招生专业计划的10%)。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

(三)免试、面试录取考生免试、面试认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20分,认定免试、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免试、面试认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20分,认定免试、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

4、面试录取考生面试认定:总分:200分(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面试认定:总分:200分(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