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2.5万人民币/人/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1.7万人民币/人/年;博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2.5万人民币/人/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1.7万人民币/人/年;
一、我院对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招收自费全日制或自费兼读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按有关规定收取学费等相关费用。
2.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按有关规定收取学费等相关费用。
2.可兼报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或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关于为港澳台人士设立研究生奖学金的情况,考生可向招生单位咨询。
2.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有关规定收取学费等相关费用。
6.学制与学位: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均为3年。非全日制(兼读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2.可兼报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或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关于为港澳台人士设立研究生奖学金的情况,考生可向招生单位咨询。
2.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有关规定收取学费等相关费用。
2.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有关规定收取学费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