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9年全国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取消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和硕士学位。

二、复试时间安排注:1.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校。2.考生自行到网上下载并按要求填写《2015面试登记表》面试时提交复试小组。3.考生来校复试期间,校内学生食堂可供用餐,费用自理。4.我校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可提供上网和打印业务,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复试报到单”进入图书馆。5.未体检的考生可于3月24日(周二)8:30-9:30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蓝湾院区(校东门医院)进行体检(空腹),自行交费,已体检的考生正常进行确认,无需再次体检。6.我校将提供部分学生宿舍供考生住宿,请考生于3月22日到6号公寓楼现场办理入住手续。7.至我校行车路

3.请问我如何能了解到贵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信息?答: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我校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将及时通过该网站对外发布。

1.请问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如何查询,如何申请成绩复核?答:我校已于2月15日发布《大连医科大学关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申请的通知》,请考生到下述网址(http://home..cn/yjs/news_x.asp?id=2124),按照要求查询本人初试成绩,考生如需复核成绩按照通知要求操作即可。初试成绩中备注内容为考生在所报考院系下报考专业内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如报考专业有研究方向,则为研究方向下排名,初试总成绩相同排名相同。

4.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治审查表.doc

6.《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doc大连医科大学2015年3月26日

五、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如有更新将在第一时间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请考生实时关注。

5.如有疑议之处,以我校发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为准,终应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相符。联系人:刘明川,姜力群电话:0411-86110153E-mail:dy2015sstj@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邮编:116044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3月28日

5.如有违规入学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或学籍,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第十一条其它1.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2.我校内科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二级学科招生,不区分研究方向。3.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如果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结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考生必须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完定向就业手续,《大连医科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