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后及时与导师沟通基本助学金发放事宜,具体事项见附件3。

三、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1.《大连海事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其中包含全日制非定向学生档案调转、组织关系调转、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请考生仔细阅读。2.银行卡。作为你在校期间每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领取奖助学金和“三助酬金”等各类补助的专用银行卡。3.培养协议书。望周知。专业学位教育学院2017年6月28日附件1.2017EMS单号.xls(52.5KB)

三、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1.《大连海事大学2017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其中包含学生档案调转、组织关系调转、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请考生仔细阅读。2.银行卡。作为你在校期间每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领取奖助学金和“三助酬金”等各类补助的专用银行卡。3.《大连海事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仅向定向生发放。望周知。研究生院2017年6月26日

4.录取通知书将邮寄至网报时考生填写的“通信地址”。法学院2018年3月22日附表1证明大连海事大学:兹证明(姓名),(性别),(学号),系(学校、院)2014级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拟定于2018年7月毕业。特此证明。(学校、院)盖章:2018年月日附表2:报考攻读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体格检查表考生编号: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名称):体检日期:年月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婚否照片文化程度民族职业籍贯省市(县)现通讯地址原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医院骑缝章既往病史(以上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五官科眼裸眼视力右矫正右矫正度数:医师意见(签字)1、眼科2、耳鼻喉科

3.《大连海事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仅向定向生发放。望周知。研究生院2017年6月26日

三、专业学位教育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安排专业学位教育学院新生(MBA、MPA、单独考试生)的录取通知书均通过EMS邮寄发放,邮寄地址为复试时确认的地址。如有疑问,请联系专业学位教育学院,电话:0411-84723313。望周知。附件:入学须知研究生院2018年6月12日附件【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不含专业学位教育学院非全日制新生).doc】

3.《大连海事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仅向定向生发放。望周知。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17年6月27日

一、发放范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发放方式1.现场发放。对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大连市内五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中山区、西岗区、高新园区)的考生和大连海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采取表1的工作安排发放。表1现场发放录取通知书工作安排序号发放时间发放地点16月28日开始08:30-11:10,13:50-16:40法学楼201办公室注:录取通知书可以代领,代领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2.EMS邮寄。对第1条之外的考生将在6月30日上午9点采取EMS邮寄方式发放。邮寄前考生也可按表1的工作安排自行领取录取通知书。为了方便考生查询邮件行程,考生编号、学号以及EMS查询编号将及时公布于学校研究生

三、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1.《大连海事大学2017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须知》。其中包含学生档案调转、组织关系调转、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请考生仔细阅读。2.银行卡。作为你在校期间每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领取奖助学金和“三助酬金”等各类补助的专用银行卡。3.《大连海事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仅向定向生发放。望周知。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