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分为外贸运输方向和港口经营与管理方向。
2.分专业方向选择时,两个方向均按照本年级交通运输专业学生总数1/2的比例确定人数,依据学生本人专业志愿,按照前三学期学习成绩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海事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1、外语水平100分。外语口语满分为50分,外语听力满分为50分。2、专业基础知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满分为50分,对本专业学术动态的了解:满分为50分。3、专业综合能力100分。科研能力与参与的科研工作:满分为50分。工作业绩:满分为50分。备注:综合考核方式采取面试。考核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六、考核的监督和复议1、实行监督与巡视制度。为保证考核工作全过程及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选派专门人员到考核现场巡视。学院应提前把考核时间安排报研究生院。2、实行复议制度。为维护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及考生的合法权益,考核工作将采用申诉与复议制度。考生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二日内向考核工作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及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本细则由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其他事宜参见《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五、录取工作导师与专家组根据对考生的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意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

2.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依托"港口协同发展与绿色增长"国家级创新团队组建,中心导师全部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发表SCI、SSCI等检索国际期刊论文的经历,中心学术网络汇集港口航运、交通运输、经济管理领域的国内外一流专家学者与学术期刊。中心计划在工商管理(学术学位)、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两个学科/领域招收推免生和统考生,以第一责任导师为主的导师指导组联合指导。中心在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基础上,加大助研费资助力度,并设置创新创业基金。另外,对于学术型(学术学位)研究生,中心强化学科

交通运输专业1.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分为外贸运输方向和港口经营与管理方向。2.分专业方向选择时,两个方向均按照本年级交通运输专业学生总数1/2的比例确定人数,依据学生本人专业志愿,按照前三学期学习成绩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海事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交通运输专业1.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分为外贸运输方向和港口经营与管理方向。2.分专业方向选择时,两个方向均按照本年级交通运输专业学生总数1/2的比例确定人数,依据学生本人专业志愿,按照前三学期学习成绩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海事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3.4800元/生·学年: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法学专业。

3.4800元/生·学年: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法学专业。

交通运输专业1.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分为外贸运输方向和港口经营与管理方向。2.分专业方向选择时,两个方向均按照本年级交通运输专业学生总数1/2的比例确定人数,依据学生本人专业志愿,按照前三学期学习成绩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交通运输专业1.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分为外贸运输方向和港口经营与管理方向。2.分专业方向选择时,两个方向均按照本年级交通运输专业学生总数1/2的比例确定人数,依据学生本人专业志愿,按照前三学期学习成绩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海事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