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前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属实的,在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栏相关位置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填写日期,经办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三)现场受理受理部门: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1.首次贷款学生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2.续贷学生对于续贷学生,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出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

(四)上交《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借款学生报到后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勤政楼1003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以便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合同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如逾期未交,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1)在校生首次申请时应当向贷款机构提交下列材料:①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不需提供);②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③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一)在线申请借款学生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eloans./或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网址:http://www.),进入“助学贷款在线服务”专栏,在登录界面点击我是学生进入,完成注册后,即可进入办理贷款申请。特别说明: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贷款申请,续贷的学生进行用款申请。

(一)网上申请1.首次贷款学生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2.续贷学生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填写提交续贷声明,续贷声明经审核后,学生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有关要求1.积极宣传相关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作为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2.积极督促有贷款意向的学生完成相关工作。各班班主任要认真督促有贷款意向的学生认真学习贷款指南,根据相应的贷款形式严格按照贷款流程完成相关申请工作。各系要督促办理开行助学贷款学生在9月份报到时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学生资助中心,以便录入电子回执单,否则影响学生贷款办理。

申请办理流程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办理流程(一)网上申请1.首次贷款学生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2.续贷学生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填写提交续贷声明,续贷声明经审核后,学生提交贷

2.续贷学生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填写提交续贷声明,续贷声明经审核后,学生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1.首次贷款学生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3.其他学生首次贷款学生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前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属实的,在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栏相关位置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填写日期,经办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