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一)时间安排2016年12月12日-2017年3月3日,接受学生第2批报名申请。申请学生须于2017年3月3日下午5:00前提交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一)-(十)的所有纸质版材料,装袋交至学院办公室402段老师。其中材料(一)-(六)须按顺序统一装订(侧面双订)。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定申请者的外国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每项满分为100分。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学生组织复试,复试满分100分。

(三)复议制度。学院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进行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已在网站公布各自的监督电话,受理考生投诉,及时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须填写完毕本人自述、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和考生个人承诺。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yz..cn/bsbm/)填报志愿和本人信息。

(四)监督巡视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将对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学院工作小组要对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在录取工作中如发生违规问题,将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申请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四)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各年级在读学历硕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申请发明

(二)申请与资格审查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其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应通过申请者的硕士课程成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申请者能否进入学院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

(一)考核过程公示。学院网站上招生专栏向社会公布学院工作方案,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公示、复议和监督(一)考核过程公示。学院网站上招生专栏向社会公布学院工作方案,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二)录取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三)复议制度。学院负责受理考生的

(四)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附件:

(二)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硕博连读生选拔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学院工作小组名单:主席:王云鹏副主席:吴江浩徐向阳委员:徐斌姚仰平刘献栋熊峻江叶英华李兴虎吴新开秘书:段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