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一栏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不能出现“昌平区”字样;
2、新生所持《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公章。包括:骑缝章、非农业章、迁移证右下角迁出地派出所的公章;
3、《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必须齐全、准确、清楚,如有涂改必须加盖当地公安机关公章。姓名、出生地、籍贯如有冷僻、怪字的,请用铅笔注上汉语拼音;注:每个人的曾用名只能有一个。
4、《户口迁移证》上籍贯、出生地必须写明至直辖市、县(区)或省(自治区)、市(县)等,如存在缺失项目的情况必须回迁出地派出所修改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5、《户口迁移证》上信息如需标注均用铅笔注明,一旦使用圆珠笔或钢笔标注、涂改,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公章,否则无效。《户口迁移证》上如果有增加或减少项目的也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公章,否则无效。
6、研究生新生户口性质为非农业户口,《户口迁移证》上不能出现“农业”“农村”“乡村”字样,如出现,由原派出所划掉这些字样,并在修改的地方加盖派出所公章。
7、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10-64434792转201
保卫处
2017年9月12日
附件一:新生户籍信息采集示例
1.手机登陆微信进入“北京化工大学”企业公众号,点击“平安校园”应用;
2.进入“平安校园”应用,选择户口迁移----迁移信息填写;
3.不迁户口的学生选择“否”,结束填写;
4.迁户口的学生选择“是”,按照京内京外生源分类模板填写即可;
①京内生源填写模板,按照《常住人口登记卡》填写;
②京外生源填写模板,按照《户口迁移证》填写;

(2)《户口迁移证》中缝与底页必须盖有迁出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4)《户口迁移证》上应无涂改痕迹;注意:如以上四项任意一项不符合,应及时返回原户口迁出地加以更正或完善,且要在统一报送材料时间点前完成。材料报送地点:保卫处户籍办理点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9月1号8:00-18:00补交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10月15号前,逾期不予办理联系人:杨老师0553-保卫处2018年8月28日

5.户口迁入:在职新生不转人事档案及户口,非在职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有本次转户口机会,此后不予补办)。我校学生集体户入户地址统一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1)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在开学报到时须交: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A4纸)。(2)原就读于本校且户口在学校学生集体户的新生,在开学报到时须交身份证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A4纸)。

2022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新生入学指引办理户口迁移证过程中须注意的事项

新生迁户口应遵循原则(一)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迁户口无好坏之分,入学当年学生自愿选择户口是否迁入我校集体户。(二)根据北京市公安局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户籍不得迁入、不得转出”。新生入户指标当年有效,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后自愿不再迁户口的新生,在读期间不可再办理其户籍迁入我校集体户的手续,新生自愿将户口迁至我校集体户后,在读期间户籍不得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新生户口迁入时间安排9月10日,2017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届时新生请关注“北京化工大学”企业号进入“平安北化”应用平台填写户籍迁移信息,不填写户籍迁移信息者不予落户(填写模板详见附件一),新生在《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口迁移证》的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只写学号,不用写姓名和班级,辅导员在收集之时请核对学号)。9月10日至9月19日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辅导员,9月20日新生户籍信息采集系统关闭,辅导

新生户口迁入提交证件京内(集体户)生源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京外生源提交《户口迁移证》。

7、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10-转201保卫处2017年9月12日附件一:新生户籍信息采集示例

2.进入“平安校园”应用,选择户口迁移----迁移信息填写;

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1、《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一栏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不能出现“昌平区”字样;2、新生所持《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公章。包括:骑缝章、非农业章、迁移证右下角迁出地派出所的公章;3、《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必须齐全、准确、清楚,如有涂改必须加盖当地公安机关公章。姓名、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