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学制四年,学费标准与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相同。

一、复试要求1.参加我校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北华大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并确认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须按上述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否则取消相应资格。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3.专业课复试科目及内容参照《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4.复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检三部分。

2.缴费复试费按吉林省物价局审批标准为180元/人,由学校计财处统一收取,交费地点在机关办公楼227室收费科。

二、复试安排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6日08:30-10:00地点:北华大学东校区机关办公楼504室研究生处复试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1)《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一份;(5)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携带专科和本科成绩单);(6)获得境外本科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6日08:30-10:00地点:北华大学东校区机关办公楼504室研究生处复试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1)《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一份;(5)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携带专科和本科成绩单);(6)获得境外本科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4.笔试地点:北华大学东校区逸夫楼471室时间:4月6日13:30-15:30

5.其他 考生可向学院提交证明本人科研能力的论文、证书等材料。

(9)其他获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上述材料按A4纸标准复印连同打印件原件、成绩单原件,附在《资格审查表》后装订成册。考生可准备两份材料,一份资格审查后学校留存,一份交学院面试评委(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审查验证后退还考生本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复试资格。

(9)其他获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上述材料按A4纸标准复印连同打印件原件、成绩单原件,附在《资格审查表》后装订成册。考生可准备两份材料,一份资格审查后学校留存,一份交学院面试评委(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审查验证后退还考生本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复试资格。

(8)其他获奖及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上述材料按A4纸标准复印连同打印件原件、成绩单原件,附在资格审查表后装订成册。考生可准备两份材料,一份资格审查后学校留存,一份交面试评委(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审查验证后退还考生本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为不合格,取消复试资格。

三、其他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2.拟录取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确认拟录取信息。3.请考生密切关注本网站公告通知。4.有关要求详见《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