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5日前,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2016年3月中旬,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2016年3月10日至22日,学校开通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组织考生报名;
2016年4月8日前,发放准考证;
2016年4月9日-10日,招生院校组织笔试和面试(技能考核);
2016年4月30日前,学校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016年5月10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6年3月5日前,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2016年3月中旬,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2016年3月10日至22日,学校开通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组织考生报名;
2016年4月8日前,发放准考证;
2016年4月9日-10日,招生院校组织笔试和面试(技能考核);
2016年4月30日前,学校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016年5月10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中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相对应,详见如下:招生专业中职学校对应专业1.市场营销(中澳合作办学)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中澳合作办学)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商务英语、商务外语、会计、会计电算化、金融事务、旅游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旅游外语、人力资源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公关礼仪商务助理、商务礼仪服务、文秘、办公室文员、民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保

第三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人:李玮; 监督电话:0760-;; 传真:0760-; 电子邮箱:@http://www./Item/mailto:@。

第四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人:姚晓波;监督电话:0760-;;传真:0760-;电子邮箱:@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人:姚晓波;监督电话:0760-;;传真:0760-;电子邮箱:@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人:李玮; 监督电话:0760-; 传真:0760-; 电子邮箱:@http://www./Item/mailto:@

第四十条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

第三十九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2017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负责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以学校招生和纪检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职能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将认真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做好宣传发动、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并利用网上报名系统开展201

第三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人:李玮; 监督电话:0760-;; 传真:0760-; 电子邮箱:@http://www./Item/mailto:@。

第四十八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人:姚晓波;监督电话:0760-;;传真:0760-;电子邮箱:@

第四十一条、自主招生工作的程序和日程安排2016年3月5日前,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2016年3月中旬,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2016年3月10日至22日,学校开通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组织考生报名;2016年4月8日前,发放准考证;2016年4月9日-10日,招生院校组织笔试和面试(技能考核);2016年4月30日前,学校公示拟录

(三)成立以教务处为主的考试命题阅卷工作组,负责编制考试大纲;按照高考命题要求和我院颁布的考试大纲要求,组织文化课程、专业课程的相关教师,编制2016年自主招生考试的综合文化、专业理论、面试(技能考核)的试题;联系、确定考试命题地点(场地);安排命题工作小组的交通及食宿;严格按照试卷答案和参考标准认真批改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