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管理。招生计划、专业以及收费标准、专业课考试指定参考书,由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向社会公布。高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招生计划及专业印制招生简章,按照招生简章公布录取标准进行招生录取。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不得招生。

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招生学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招生办联系方式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721号(龙洞华美路口)东莞市麻涌镇沿江西一路7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南门)邮编:510520523133电话:020-0769-网址:http://xh..cnhttp://www.邮箱:zsuxhjw@QQ群咨询:

(一)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4.广东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专科应

3.是否开设培训班根据各个专业报名情况和学校实际情况而定,方案暂定于12月份公布。

招生计划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高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标准进行招生。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不得招生。

招生计划2019年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在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本科招生计划之外单列安排,招生数纳入本科高校生均办学条件计算范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专业课考试指定参考书,由省招生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高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印制招生简章,按照招生简章公布录取标准进行招生录取。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不得招生。

招生计划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高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标准进行招生。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不得招生。

招生计划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本科高校生均办学条件计算范围,在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本科招生计划之外单列安排。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专业课考试指定参考书,由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后向社会公布。高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招生计划及专业印制招生简章,按照招生简章公布录取标准进行招生录取。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不得招生。

招生计划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管理。招生计划、专业以及收费标准、专业课考试指定参考书,由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向社会公布。高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招生计划及专业印制招生简章,按照招生简章公布录取标准进行招生录取。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不得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