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少数民族聚集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
Ø烈士子女;
Ø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子女。
答案来源于:2016年重庆市普招录取照顾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一)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三)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及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人民警察子女;(四)报考市属院校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2017年取消此项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可降低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一)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二)报考市属院校的获得个人二等功(含)以上表彰的人民警察及子女;(三)报考市属院校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一)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2013年按万分之一比例评选,受重庆市教委表彰的市级优秀学生;(二)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获国家级、省(市)级表彰,经市教委认定);(三)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降低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降低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一)少数民族聚居地(自治县、民族乡,下同)的少数民族考生;(二)烈士子女。

2016年重庆市普招录取照顾政策线下5分可视为达线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所有照顾分值只能加入文化成绩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不得累加):①在2015年1月1日前,应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全国中学生学科

2016年重庆市普招录取照顾政策报考普通文理科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2016年重庆市普招录取照顾政策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2016年重庆市普招录取照顾政策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