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8月底入学,但单招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
2.经我院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入学后可转户口。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就业政策,并由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考试地点(1)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地点:考生在报名区县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参考地点参见准考证。(2)普通文理科以及对口高职艺术类、其他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地点: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3.考试内容及分值(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工作由各区县考试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凡报考15个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所对应单招专业的对口高职考生,需直接参加2016年3月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工作由各区县考试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1)文化素质测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星期日)下午14:30-16:30。(2)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6年4月3日-4月5日。征集志愿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1.成绩要求:录取考生成绩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我院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以及我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2.录取办法:我院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满分600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各30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优先,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3)学院网址:www.招生咨询QQ:微信公众号:cqkcwxE-mail:cqiezs@

入学待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9月入学,但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录取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9月入学,但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录取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第十九条入学待遇1.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8月底入学,但单招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2.经我院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入学后可转户口。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就业政策,并由

第八条入学待遇1.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8月底入学,但单招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2.经我院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入学后可转户口。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就业政策,并由重庆

第十九条入学待遇1.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8月底入学,但单招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2.经我院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入学后可转户口。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就业政策,并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