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学院预录取的考生于2016年4月18日9:00—4月19日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第二教学实训楼205办公室)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录取办法1、普通文理科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2、对口高职考生按总成绩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3、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录取原则1、文化素质测试必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合格线;2、职业技能测试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合格线;3、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线1、普通文理科考生资格线240分。2、对口高职考生资格线80分(按照重庆市对口高职对应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两倍折算后)。

二次征集预录取分数线专业名称普通文理对口高职招生专业类别发电厂及电力系统147304电子技术类供用电技术144296电子技术类建筑电气工程技术144338电子技术类应用电子技术201353电子技术类物业管理180256电子商务类服装设计171无征集考生服装设计与工艺类鞋类设计与工艺180无征集考生服装设计与工艺类包装技术与设计162无征集考生服装设计与工艺类印刷技术153无征集考生服装设计与工艺

二次征集预录取原则1.普通文理科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分专业结合计划排序,在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对口高职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分专业结合计划排序。

二次征集预录取办法1.普通文理科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分专业结合计划排序划定。2.对口高职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分专业结合计划排序划定。

(四)预录取时间及办法2016年4月17日,学院将划定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再结合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线,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在学院门户网上予以公示。

预录取公示2015年4月17日—23日,将审核通过的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考生可登录学院门户网查询预录取结果,预录取考生于2015年4月22日—4月2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第二教学实训楼205、206室)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4月13日

预录取分数线(一)普通文理科考生低控制分数线381分。(二)对口高职考生低控制分数线182分。

(五)预录取确认被学院预录取的考生于2016年4月18日9:00—4月19日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第二教学实训楼205办公室)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