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1.已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河北省籍应届学生。

①中职(中专、技校)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1、命题:

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1、命题:按照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命题要求,笔试试卷由河北省单独招生院校联盟统一出卷。2、试卷印制:试卷印制在经国家保密局审定批准的定点印刷厂印制。双方签定安全保密、印刷质量等方面的协议。

命题、考试与评卷(一)命题按照《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笔试试卷由河北省单独招生院校联盟统一出卷。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各个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二)考试1.考试时间联考单招:报考我院装备制造大类(原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土木建筑大类(原

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1、命题:按照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命题要求,笔试试卷由河北省单独招生院校联盟统一出卷。2、试卷印制:试卷印制在经国家保密局审定批准的定点印刷厂印制。双方签定安全保密、印刷质量等方面的协议。

1.评卷组成员:由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一)录取原则1.联考单招录取规则:报考我院装备制造大类(原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土木建筑大类(原土建大类)、财经商贸大类(原财经大类)、旅游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和文化艺术大类(原艺术设计传媒大类)的考生,具体录取规则见相关单招联考牵头院校实施方案。报考我院装备制造大类(原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

3.评卷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