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複試複試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及綜合素質等,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初試合格者,參加我校組織的複試。我校在複試前對考生的身份資訊、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複試具體內容和方式詳見招生專業目錄。時間:2016年5月10日左右。考生複試時應到我校醫院或基他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

2、現場確認要求:(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進行現場確認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辦。(2)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報名材料,考點工作人員應進行認真核對。①網上報名編號②身份證件;③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4)考生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5)報考點列印《考生報名資訊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後交報考點留存。(6)考生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副本。

六、學習年限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

四、錄取學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複試成績、體檢結果等,綜合審查後擇優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2016年6月初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寄發考生本人。學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複試成績、體檢結果等,綜合審查後擇優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2016年6月初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寄發考生本人。

(二)初試地點、時間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時間:2016年4月9日至10日。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4月11日9:00-15:00進行。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時間:2016年4月9日至10日。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

十、報名諮詢招生單位:浙江工業大學招生單位代碼:10337單位位址:浙江杭州朝暉六區潮王路18號郵編:310014聯繫電話及傳真:0571-88320119電子郵箱:yzb@.cn網址:http://www.yz..cn聯繫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連絡人:陳老師、吳老師關於您所報考專業的具體問題可向各學院諮詢(區號0571):學院聯繫電話電子信箱連絡人化學工程學院88320932hcyjs@.cn鄭老師機械工程學院88320590shenyanfei@.cn沈老師信息工程學院85290631x

二、報名(一)報考資格1.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2)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二)報名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2016年,面向港澳

八、違規處理對在報名、初試、複試、錄取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學歷、學位。對在報名、初試、複試、錄取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學歷、學位。

七、學位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浙江工業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浙江工業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五、入學新生於2016年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詳見“新生入學須知”。新生報到時,由學校安排進行身體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新生於2016年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詳見“新生入學須知”。新生報到時,由學校安排進行身體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