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招生对象及要求1.江苏省内已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含符合高考报名资格的中职学生)应届、往届毕业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2.目前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6年1月15日前到

本章程具体内容,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5.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20分。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镇江高专2017年提前招生简章为准。

招生专业与计划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学费(元/年)办学地点备注机械制造与自动化405300校本部文理兼收电气自动化技术405300校本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405300校本部药品质量与安全305300校本部护理206200校本部会计404700校本部旅游管理304700校本部法律事务304700校本部眼视光技术305300丹阳校区备注:2016年自主单独招生总计划300人,终招生计划以

本章程具体内容,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具体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1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招生简章招生违规处理

招生违规处理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招生违规处理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021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简章招生违规处理

招生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