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按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规定:“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2. 受限考生(含科类、身体健康要求等各类限制)未正确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按国家相关规定以作弊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

监督机制1.由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院提前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所有问题。2.学院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4-。

第一步:考生首先登陆考试院报名网址(浙江省考试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提前招生报名。普高招生考生有学考成绩为E的,只可报考“休闲服务与管理、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这两个专业,其他专业不可报考。网址:http://pgzy.:8011/zzzslogin.htm?procode=tqzs201801&gxno=13025

录取办法1、录取时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按1:3比例确定“备录取考生”。学院一轮录取结束后,不足计划根据备录顺序递补。2、除报考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的考生外,普通高中考生可报考至多两个专业,同类别的中职考生可兼报多两个专业。专业兼报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若专业兼报考生同时被两个专

优惠政策为激励优秀学子报考,凡被我院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其学考科目中有两门及两门以上等第为A等的,经本人申请,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除订单班外)。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含田径测试达一级)免学费三年,奖励新生奖学金10000元,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订单班除外);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含田径测试成绩达二级)奖励新生奖学金5000元,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18日

1、测试时间:2017年4月1日---4月2日(详见学院招生网http://zs..cn/)

其他优惠政策1、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含田径测试成绩达一级)免学费三年;奖励新生奖学金10000元;可转任何专业一次。2、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含田径测试成绩达二级)奖励新生奖学金5000元;可转任何专业一次。以上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仅限田径、篮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足球项目。

其他说明为激励优秀学子报考,凡被我院“三位一体”录取考生,其学考科目中有两门及两门以上等第为A等的,经本人申请,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权利。为激励优秀学子报考,凡被我院“三位一体”录取考生,其学考科目中有两门及两门以上等第为A等的,经本人申请,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权利。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提前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成绩=文化联合测成绩+综合测试分+加分,同分的考生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依次排序。1.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录取名单经公示后,

其他说明1.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按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规定:“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