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入学资格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如有舞弊现象,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贫困生办理助学贷款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办公室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到时需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学费:依据吉教计字【2000】68号《关于2000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学费3300元/一学年。

档案关系:1.入学时将党团关系迁至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市(县、区)招生办领取档案(不得拆封),报到时亲自交到学校。

报到所持材料:1.录取通知书。新生须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来校报到(以上证件须原件,缺一不可)其它证明不能作为入学凭证。为方便办理入校手续,请备好本人户口及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特别提示:户口本必须真实;学生户口本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我校时的身份证号保持一致。2.贫困生办理助学贷款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办公室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缴费:报到时,新生须缴清第一学年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共计4442元。有关费用包括:1.学费:依据吉教计字【2000】68号《关于2000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学费3300元/一学年。2.书费:书费400元/第一学期(多退少补)。3住宿费:150元/一学期。4.住宿生被服费417.00元整(生活备品包括被、褥、被罩、床单、枕头、枕巾、枕心、苫布)。5.校服费用175元

报到时间:我校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9月1日上午9:00-15:00。(特殊情况可以延到9月2日)新生须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须提前向学校请假(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凡逾期未来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地址:长春市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长隆大街2015-1号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8月

入学资格复查: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入学资格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如有舞弊现象,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资格复查: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入学资格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如有舞弊现象,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资格复查: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入学资格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如有舞弊现象,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