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批准,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组队项目为田径、乒乓球、武术。凡通过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体育专项测试等级和文化考试成绩,按江苏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扬州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八)预留计划使用办法根据“跨省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的精神,我校2016年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的相关要求执行。

预留计划使用办法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的相关要求执行。

(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规定,我校可以单独招收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专业设项为武术套路、散打。凡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并通过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考试的考生,我校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扬州大学2016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①音乐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达生源所在省音乐类本科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②美术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达生源所在省美术类本科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文化与专业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六)保送生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的文件精神,我校面向南京外国语学校招收保送生,具体录取办法见《扬州大学2016年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

(三)特殊专业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应为85分以上;报考日语、朝鲜语、法语、阿拉伯语专业的考生,以及报考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优良。 2、艺术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其中文化分

(二)普通专业录取办法 基本原则:遵循专业志愿,依据选测科目,实行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 (1)先分数后等级: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考试等级排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2)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

(四)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经教育部批准,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组队项目为田径、乒乓球、武术。凡通过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体育专项测试等级和文化考试成绩,按江苏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扬州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四)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经教育部批准,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组队项目为田径、乒乓球、武术。凡通过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体育专项测试等级和文化考试成绩,按江苏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扬州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四)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经教育部批准,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组队项目为田径、乒乓球、武术。凡通过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体育专项测试等级和文化考试成绩,按江苏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扬州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