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
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专转本”学生毕业时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颁发毕业文凭和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选拔考试。

1、2016年“专转本”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院校代号专业代号专业名称报考类别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要求184401会计学文史类 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6203经济贸易类、6204市场营销类、6205工商管理类184402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史类 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6203经济贸易类、6204市场营销类184403汉语言文学(文秘)文史类

办班地点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原则上安排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阳路南校区和北校区就读; 2、“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本科三年级(2014级)学习; 3、“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单独组建新的班级进行教学; 4、2015年“专转本”学生学费按我校2014级在校生标准收取(文科14000元/生·年,理科15000元/生·年)。

学籍管理与毕业1、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专转本”学生毕业时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颁发毕业文凭和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4、“专转本”学

学籍管理与毕业:1、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专转本”学生毕业时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颁发毕业文凭和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

学籍管理与毕业1、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专转本”学生毕业时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颁发毕业文凭和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4、“专转本”学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招生咨询方式: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514—、、网址:http://glxy..cn/col/col6695/index.html

学籍管理与毕业:1、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专转本”学生毕业时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颁发毕业文凭和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

学籍管理与毕业 1、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 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专转本”学生毕业时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颁发毕业文凭和授予相应的学士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