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报考条件1.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2.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本科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4.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除临床检验诊断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医学信息学、临床护理学以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专业的考生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卫生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临床护理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护理学

七、联系方式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徐州医学院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21000电话/传真:(0516)8574849983262307联系人:缪顾根夏维附件: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注意事项1.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我校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2.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全部申请材料恕不退还。3.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写明报考专业代码和名称,并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考生所选研究方向仅供参考,在复试时终确定导师及研究方向。4.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在2015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5.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第

五、录取1.我校的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2.凡通过我校复试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接收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3.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具体事宜届时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4.考生只能接收一个待录取通知,且接收后不能随意取消。

2.复试准备材料:(1)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2)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国家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 (5)其他有关材料(如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1份。

一、报考条件1.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2.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本科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4.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除临床检验诊断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医学信息学、临床护理学以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专业的考生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卫生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临床护理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护理学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接受专业和人数详见我校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2.报名时学历(学籍)审查的要求: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反馈校验结果。考生网报成功后,要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我校接收各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欢迎全国各高校中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详情见徐州医学院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五、录取1.我校的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2.凡通过我校复试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接收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3.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具体事宜届时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4.考生只能接收一个待录取通知,且接收后不能随意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