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复试准备工作1、复试通知方式:学院电话通知每位上学院复试线的考生,同时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请学生将手机处于畅通状态,等待通知。考生接到通知时,须报考导师,每位学生只能报考一位导师。2、导师更改:学生在电话通知后,要更改导师,需征得原报考导师的同意后,才可更改,更改导师必须由学生本人打电话(029-88494306)到教学办。导师更改的后截止日期为3月15日(周四)上午11:00,过时一律不得更改。学院将根据各系报考导师数据为基数,分配指标。3、考生来校所带证件:本科成绩单(盖有公章的复印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

第七条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积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必要时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在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7日之内,可向研招办、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

(二)专家复试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笔试、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2.负责审查复试考生的资格。3.负责做好复试考生的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测试工作。

第三条复试人选复试人数包括参加本次公开招考的所有考生,以及硕博连读的考生。本科直博生的复试工作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报名前进行。

第四条复试方式和内容1、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院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各部分比重由招生学院自行制定,并在复试之前向考生公布。外语水平测试(含听说能力)综合素质面试条件允许的部分专业还可适当增加实验技能考核内容。(1)外语水平测试(含听说能力)由招生学院自行实施。各学院在进行外语水平测试前,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并当场给出分数。(2)综合素质面试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①硕士阶段的学习情况。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

第五条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开始时,应先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以防考生替考。(一)对考生身份的审查: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以及准考证上照片一致。(二)对硕士学位证书审查:在复试时须对全体非应届考生的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有疑问的,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进行调查,或上网调查。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杨云霞郝保权组员:鲁卫平袁源秦燕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苑伟政副组长:张映锋组员:朱继宏,常洪龙,蒋建军,刘朝亚秘书:刘彬

第二条复试工作职责(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规则,制定本学院的复试标准和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工作办法应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2.根据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保复试工作能公平、公正的进行。3.统一同一学科各专家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规则,制定本学院的复试标准和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工作办法应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2.根据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保复试工作能公平、公正的进行。3.统一同一学科各专家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