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工作进度安排表时间内容3月9日召开全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布置录取工作3月10日-3月14日各学院制定复试工作方案3月15日上报复试工作方案,领取复试单等材料3月16日-3月28日通知考生复试,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开始录取及校内调剂工作3月21日-3月22日到校医院体检(3月21日在长安校区,3月22日在友谊校区)3月28日各学院结束复试工作。3月29日后未录取考生向校外进行调剂3月28日-3月31日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拟录取信息录入研究生院网站3月31日前上交相关复试材料及拟录取名单,《复试资格审查表》,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

六、调剂工作(一)校内调剂政策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政策(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2)第一志愿报考照顾学科的考生若要调剂到非照顾专业,必须符合调入专业所在学科的复试基本分数线。(3)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4)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5)调入学科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相近。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政策(1)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并达到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四、调剂工作我校不接收第一志愿没有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在校内进行调剂,调剂政策如下。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政策(1)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3)调入学科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学科的考生若要调剂到非照顾专业,必须符合调入专业所在学科的复试基本分数线。(6)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

第七条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积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必要时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在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7日之内,可向研招办、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

第三条复试人选复试人数包括参加本次公开招考的所有考生,以及硕博连读的考生。本科直博生的复试工作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报名前进行。

第四条复试方式和内容1、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院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各部分比重由招生学院自行制定,并在复试之前向考生公布。外语水平测试(含听说能力)综合素质面试条件允许的部分专业还可适当增加实验技能考核内容。(1)外语水平测试(含听说能力)由招生学院自行实施。各学院在进行外语水平测试前,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并当场给出分数。(2)综合素质面试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①硕士阶段的学习情况。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

第五条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开始时,应先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以防考生替考。(一)对考生身份的审查: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以及准考证上照片一致。(二)对硕士学位证书审查:在复试时须对全体非应届考生的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有疑问的,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进行调查,或上网调查。

(二)专家复试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笔试、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2.负责审查复试考生的资格。3.负责做好复试考生的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测试工作。

第二条复试工作职责(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规则,制定本学院的复试标准和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工作办法应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2.根据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保复试工作能公平、公正的进行。3.统一同一学科各专家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规则,制定本学院的复试标准和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工作办法应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2.根据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保复试工作能公平、公正的进行。3.统一同一学科各专家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