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申请条件:符合2016年陕西省高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资格。
3.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分类考试学生的注册报名、预录取、公示、上报备案工作。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委员会决定,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要求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西安思源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b./西安思源学院招生咨询电话:400-888-6660
第十三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6日17:00,根据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7日17:00,根据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
第十四条申请入学的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关注学校招办微信公众号。)到高新校区携带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凭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2份)、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学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四条申请入学的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订阅微信公众号。)到高新校区携带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凭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2份)、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学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九条预录取的考生4月9日至10日(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订阅微信公众号)持学校测试科目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高新校区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预录取的考生按学校规定时间(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订阅微信公众号)持学校测试科目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到学校高新校区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预录取的考生按学校规定时间(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订阅微信公众号)持学校测试科目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到学校高新校区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