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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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2017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2017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报考条件1.已报名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2.已报名参加2017年陕西省
西安工程大学2016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2016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报考条件1.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2.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
各位考生:我校高职综合评价已进入报到注册阶段,现将报到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报到注册时间: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15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00-18:00报到注册地点:西安工程大学金花校区1号教学楼1028室咨询电话:82330087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进行报到注册,则被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西安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2016年4月6日(责任编辑:管理员)

报到注册我院预录取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17:00之前,新生报到注册必须由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3.考试形式及内容文化基础:笔试,语文、英语(一套试题)。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知识储备、职业兴趣爱好、专业特长展示等。职业技能测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知识储备、专业技能、专业特长展示等。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注册入学评分内容及标准项目名称分值标准高中学业水平(7项)84A级:12分;B级:9分C级:6分;D级:3分综合素质评价(6项)66A级:11分;B级:8分C级:5分;D级:3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根据测试成绩记入专业综合测评(笔试)50根据测试成绩记入 第十九条分数算法 普通高中生:实行综合评分。即:综合评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7项共

招生监督和违规处理1.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行省招办和学校纪检部门双重监督,学校监察处为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校内监督机构。2.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向省招生办上报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3.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教育

2.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

注册报到:入学申请者请于4月16日-27日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2.2015年4月25日-26日,已录取的新生到我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4、考生录取注册后,入学奖学金于新生报到时予以兑付,冲抵当年学费。5、此项工作由学校纪委监督执行。招生就业中心2016年11月14日??.

第十五条4月29日至30日,我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

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1.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