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申请材料(一)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具体包括: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和本科阶段证书复印件,海外学位获得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复印件;3.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4.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正高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信;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6.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7.其他材料包括: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等;

2.应届硕士生(满足下列任一条即可)(1)以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合著,在SCI、EI检索源期刊发表至少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2)至少获国家发明专利受理2项,本人排名前三(学生作者第一);

(一)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具体包括: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和本科阶段证书复印件,海外学位获得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复印件;3.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4.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正高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信;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6.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7.其他材料包括: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等;

(一)三公原则在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组织程序,透明审核过程、公示录取结果。

2.考核内容(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2)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申请人具体情况,采取综合面试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能等测试。(3)综合素质考核(4)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四)录取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专家考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2.通过“考核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缴纳学费政策以及奖、助学金政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3.学院公示无异,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录取通知书将于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发放。

四、招生资格凡列入当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我校专职博士生导师,均可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的方式,招收博士生。

(二)本方案由学院-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2015年9月15日

(二)考生网上报名申请者在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和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可申请专业以当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报名日期:2016年5月12日报名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微电子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北校区东大楼315室如有问题,请咨询微电子学院程老师,电话029-88202505转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