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内已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6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招生办网址:http://zs.tz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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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路线:
1.从泰州汽车南站下车的同学可乘2路公交车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或乘1路到“春兰宾馆”站下车,或乘104路到“海陵区法院”下车;
2.从泰州京泰汽车客运站下车的同学可乘1路公交车到“春兰宾馆”下车,或乘104路公交车到“海陵区法院”下车;或乘116路公交车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下车;
3.从泰州火车站下车的同学可乘1路公交车到“春兰宾馆”下车,或乘104路公交车到“海陵区法院”下车,或乘116路公交车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下车。
4.若乘出租车到校,从火车站约需22元、从汽车南站约需18元。
注:章程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附件:
1.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
2.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泰州市风景秀丽的凤城河畔,是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的公办普通高校,是一所现代化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将整体迁入中国医药城新校区。
办学条件一流,发展目标明确
学院是江苏省第一所冠以“职业技术学院”名称的院校,办学历史近60年,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院校,学院老校区地处市中心区域,占地420亩,现有各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即将迁入的新校区占地1061亩,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图书馆藏书100多万册、其中纸质图书62万册,中外文报刊1000多种。
学院以“服务好地方、发展好学院、关心好师生”为办学理念,以把学院建设成为“地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中心、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中心、学习中心、先进文化传播中心和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智力支持中心”为总目标,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内涵建设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大力实施“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工程”、“学院地方融合发展工程”、“质量提升工程”、“学生教育管理创新品牌工程”、“人才强校工程”和“校区建设工程”,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有影响、省内有地位的型、创新型高职院校。
办学实力凸显,师资力量雄厚
学院建有各级各类专业实验室、实训中心111个,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建实习、就业基地237家。学院是全国护理专业、中国锻压行业、中国医药城等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也是全国数控培训网络、星网锐捷网络学院(RCNA)、江苏省环境治理从业人员的泰州培训基地等,年培训15000人次以上。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能开展30余项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7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196人,硕士以上学位253人,双师型教师占82.7%。学院注重加强专业和课程的改革与建设,现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级实训中心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实训基地3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精品教材及立项建设精品教材8部,省、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6个。
专业设置合理,培养特色明显
学院设有机电技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和基础科学部、思政教学部等7院2部,开设专业40余个,涉及护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工程造价、移动通信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市场营销及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涵盖了医、理、工、经、管、艺等学科门类,已经形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资源集中、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专业格局。
学院秉承“厚德尚技、自强不息”的校训,紧紧围绕“培养高素质、创新型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办学目标,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立足泰州,面向江苏、辐射长三角,重点面向传统优势产业装备制造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三大新兴产业,多层次、全方位为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就业渠道畅通,学历提升便捷
学院先后与中国医药城、扬子江药业、沙钢集团、LG集团、苏宁云商、仁宝集团、江苏一建、金螳螂集团等283家单位共建学生实习就业基地;着力加强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和毕业生择业就业指导,建有校外高新技术项目孵化基地和校内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电子商务创业体验馆,每年为800多名学生免费开展“创业实训(模拟公司)项目”等各类培训。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学院连续八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生就业主要分布在苏南、苏中地区企事业单位,部分优秀毕业生被国家机关录用。
学院积极组织和辅导学生参加“专转本”考试,先后已有1837名同学被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大学金陵学院等本科高校录取。学院与南京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高校联合开设“专接本”学历教育,与南京医科大学、江苏大学等高校联办“专升本”及远程本科学历教育。学院设有经教育部、公安部批准的出国留学服务中心,为学生出国留学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学院各专业学生均可通过以上形式实现学历提升。
| 序号 | 分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费 (元/年) |
| 1 | 机电院 | 560103 | 数控技术 | 文理类 | 20 | 5300 |
| 2 | 机电院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文理类 | 20 | 5300 |
| 3 | 机电院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文理类 | 18 | 5300 |
| 4 | 经管院 | 630701 | 市场营销 | 文理类 | 24 | 4700 |
| 5 | 经管院 | 640101 | 物流管理 | 文理类 | 20 | 4700 |
| 6 | 经管院 | 640105 | 酒店管理 | 文理类 | 20 | 4700 |
| 7 | 信息院 | 610302 | 移动通信技术 | 文理类 | 20 | 5300 |
| 8 | 信息院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文理类 | 19 | 5300 |
| 9 | 药学院 | 590202 | 药品生产技术 | 文理类 | 24 | 5300 |
| 10 | 药学院 | 590204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文理类 | 20 | 5300 |
| 11 | 建工院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文理类 | 15 | 5300 |
| 12 | 建工院 | 560502 | 工程造价 | 文理类 | 20 | 5300 |
| 13 | 建工院 | 540101 | 建筑设计 | 文理类 | 15 | 5300 |
| 14 | 建工院 | 600202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文理类 | 13 | 5300 |
| 15 | 艺术院 | 690103 | 青少年工作与管理 | 文理类 | 10 | 5300 |
| 16 | 艺术院 | 650111 | 环境艺术设计 | 美术类 | 11 | 6800 |
| 17 | 艺术院 | 65010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美术类 | 10 | 6800 |
| 18 | 艺术院 | 650102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美术类 | 10 | 6800 |
| 总计 | 309 | |||||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1.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50、40和30分。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30、25和20分。 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20、15和10分。
2.高中阶段取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加30分。
3.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目加10分,B级每科目加5分,C级和D级均不加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5.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8.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学生,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分别加50、40、30和15分。
9. 高中阶段参加文化、艺术、体育大赛获得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分别加30、20、10分。
10.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获得十级、九级和八级的考生,分别加20、15和10分。
11.有其他特长的,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20分。
以上加分材料需于2016年1月25日前通过EMS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于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用以确认,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1.江苏省内已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6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招生计划(院校代码1431)序号分院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招生计划学费(元/年)1机电院560103数控技术文理类机电院5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文理类机电院560302电气自动化技术文理类经管院630701市场营销文理类经管院640101物流管理文理类经管院640105酒店管理文理类信息院610302移动通信技术文理类信息院6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理类药学院590202药品生产技术文理类药学

2.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简介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泰州市风景秀丽的凤城河畔,是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的公办普通高校,是一所现代化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将整体迁入中国医药城新校区。办学条件一流,发展目标明确学院是江苏省第一所冠以“职业技术学院”名称的院校,办学历史近60年,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院校,学院老校区地处市中心区域

11.有其他特长的,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20分。以上加分材料需于2016年1月25日前通过EMS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于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用以确认,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报名及志愿填报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20日。2.报名方式:通过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或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cn)报名并网上支付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费用共计45元。3.符合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政策的考生只需网上报名,不需要网上支付考试费。4.符合相关免试、录取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将本

2022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第二轮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对象及要求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1江苏省内已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并取得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其中报考我院普通文理类艺术类专业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须达到5门及以上合格2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其中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必须满足男生身高173185女生身高162175双眼裸眼矫正视力字表07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等无明显型腿或型腿无传染性疾病心脏病皮肤病及慢性病史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答案来源于2021年泰州职业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1江苏省内已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并取得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其中报考我院普通类艺术类专业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须达到5门及以上合格2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2149号要求其中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建议满足男生身高173185女生身高162175双眼裸眼矫正视力字表07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等无明显型腿或型腿无传染

招生对象及要求1.江苏省内已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2.未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8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

招生对象及要求1.江苏省内已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2.未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7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

招生对象及要求1.江苏省内已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2.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6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