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录取方式采用双向互动选择,在高考前录取。
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
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在2016年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
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在2016年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
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在2016年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
2.考生综合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综合测评成绩,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确定录取情况;以上两项成绩均相同时,普高生则按高中学考(会考)单科顺序和等第高低确定录取情况,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技术、历史、物理,中职生依次按职业技能操作成绩和理论成绩高低确定录取情况。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确定拟录取与备录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3确定。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3确定。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3确定。
4.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我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我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我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5.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四条凡已被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第十五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和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七条 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有同等待遇,在本校修满学习期限,成绩合格,发给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文凭。
第十八条 收费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备案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与本校同专业其他高职生收费相同。
学校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备案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与本校同专业其他高职生收费相同。
学校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备案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与本校同专业其他高职生收费相同。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接待与咨询高职提前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现场咨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
邮政编码:312000
咨询电话:0575-88329488,88054099
传真电话:0575-88054099
监督举报电话:0575-88054011
网站咨询:www.***;http://zsw.***
电子邮箱:zsjyc@***
现场咨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
邮政编码:312000
咨询电话:0575-88329488,88054099
传真电话:0575-88054099
监督举报电话:0575-88054011
网站咨询:www.***;http://zsw.***
电子邮箱:zsjyc@***
现场咨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
邮政编码:312000
咨询电话:0575-88329488,88054099
传真电话:0575-88054099
监督举报电话:0575-88054011
网站咨询:www.***;http://zsw.***
电子邮箱:zsjyc@***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综合测评(一)测评内容和分值1.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00分。包括面试和素质特长考评,其中面试分值为80分,素质特长考评分值为20分。2.普高生重点考核职业适应性,中职考生重点考核文化素质。(二)综合测评组织及方法1.面试由面试专家对考生的答题情况独立评分,除去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面试终得分。面试流程如下:(1)4月16日上午8:30前,考生报到。上午8:3

3.部分专业增加考察点如下: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考察艺术设计创意思维和画面组织能力等,并能用手绘草图表达。国际贸易实务:考察基本的英语表达能力,能用英语描述日常学习、生活情况。

(4)上午8:40,开始抽签①考生在抽签区(候考区)统一抽签决定面试序号,工作人员把序号记入考生名册。②抽签结束后考生根据自己的面试序号,在规定的座位上等候面试。

3.现场确认时,考生须随带以下材料,办理相关手续:(1)已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可获得素质特长考评分的相应奖项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测评监督测评的全过程由纪检监察组负责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评审和测评过程,但不得干扰考评组正常的测评工作,不对测评结果发表意见建议。绍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3月

(6)上午9:00,开始面试①考生由引导员从准备区带入面试区。②考生在15分钟内完成面试(含准备和正式面试)。③面试完毕后把面试序号牌交工作人员,并按指定路线离开面试区。

(5)上午8:55,准备面试①抽签区(候考区)考生在引导员的引领下开始按序进入准备区,按规定座位就坐。②考生将本人的面试序号牌挂在胸前。

(二)综合测评组织及方法1.面试由面试专家对考生的答题情况独立评分,除去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面试终得分。面试流程如下:(1)4月16日上午8:30前,考生报到。上午8:30之后报到考生不得入场,视作放弃面试。(2)考生凭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抽签区(候考区),不准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和其它与面试无关的任何物品。(3)工作人员核实考生身份后,考生学习《考

1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100分包括面试和素质特长考评其中面试分值为80分素质特长考评分值为20分2面试重点考核职业适应性考察专业及职业领域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对职业领域的认知及专业学习潜质等3部分专业增加考察点如下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考察艺术设计创意思维和画面组织能力等并能用手绘草图表达国际贸易实务考察基本的英语表达能力能用英语描述日常学习生活情况美术书法考察书法基本技能能以两种书体正书行草进行实临与命题创作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6.综合测评成绩查询:2016年4月2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首页,点击相应查询链接,输入要求字段查询。第十一条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二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