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考生测评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60%+职业技能成绩×40%+有关加分组成。
②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成绩确定1、考生录取总成绩由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和有关加分组成。2、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1、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3、学院在规定时间内

3、考试成绩确定①考生测评总成绩=文化课成绩×60%+综合素质成绩×40%+有关加分组成。②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1、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按招生计划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除酒店管理专业外)根据下列顺序录取:制冷与冷藏技术专业依据数学、语文、综合素质成绩;

3考试成绩确定考生测评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政策加分备注政策加分按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答案来源于2021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公告

3考试成绩确定考生测评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有关加分组成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答案来源于2020年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3考试成绩确定考生测评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政策加分备注政策加分按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公告

2022年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考试成绩确定

4、考试成绩确定考生测评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有关加分组成。(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测评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有关加分组成。(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4、考试成绩确定考生测评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有关加分组成。(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4、考试成绩确定考生测评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有关加分组成。(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测评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有关加分组成。(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4、考试成绩确定①考生测评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60%+职业技能成绩×40%+有关加分组成。②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