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考生若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前往報名點進行確認,可委託他人憑考生身份證、代報者本人身份證、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代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並進行確認。每位代報者只可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

入學與身體檢查1.新生持《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報到時間以《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為准。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並獲得批准。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又未請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2.新生入校後,我校將核查其入學資格並進行身體檢查。凡不符合香港免試生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不符合入學體檢要求者,取消入學資格。3.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

招生計畫及專業2016年我校計畫招收香港免試生35人,具體招生專業詳見下表:序號院系名稱招生大類招生計劃專業限制分流的專業或方向授予學位1人文學院人文科學試驗班2文理兼收漢語言文學文學戲劇影視文學漢語言文學文理兼收歷史學(含世界史方向)歷史學考古學歷史學文理兼收哲學哲學文理兼收人類學法學2新聞傳播學院新聞傳播學類5文理兼收新聞學文學廣播電視學文學廣告學文學傳播學文學3法學院法學類3文理兼收法學

2.網上預報名後,考生須在3月15—31日到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電話:0852-)進行現場確認,並繳付報名費用。考生須按要求提交下列報名材料:(1)通過網報系統列印的報名表;(2)考生電子相片(JPG格式,大小為168*240圖元,10K以內);(3)《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香港居民身份證影本;(4)學習證明材料:學習成績證明、獲獎證明、校長推薦信、校長推薦計畫表格、學習概覽

2.網上預報名後,考生須在3月16—31日到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電話:0852-)進行現場確認,並繳付報名費用。考生須按要求提交下列報名材料:(1)通過網報系統列印的報名表;(2)考生電子相片(JPG格式,像素為168*240圖元,文件大小35K以內);(3)《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香港居民身份證影本;(4)學習證明材料:學習成績證明、獲獎證明、校長推薦信、校長推薦計畫表格、

2.網上預報名後,考生須在3月10日—3月31日期間到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電話:0852-)進行現場確認,並繳付報名費用。考生須按要求提交下列報名材料:(1)通過網報系統列印的報名表;(2)考生電子相片(JPG格式,像素為168*240圖元,文件大小35K以內);(3)《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香港居民身份證影本;(4)學習證明材料:學習成績證明、獲獎證明、校長推薦信、校長

(3)學習證明材料:獲獎證明、學習概覽複印件等。注:考生若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前往報名點進行確認,可委託他人憑考生身份證件影印本、代報者本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考生電子照片(JPG格式,像素為168*240,文件大小35K以內。如考生已將照片上傳至預報名系統則無需提交)代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並進行確認。每位代報者只可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

(4)學習證明材料:學習成績證明、獲獎證明、校長推薦信、校長推薦計畫表格、學習概覽影本等。注:考生若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前往報名點進行確認,可委託他人憑考生身份證、代報者本人身份證、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代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並進行確認。每位代報者只可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

(4)學習證明材料:學習成績證明、獲獎證明、校長推薦信、校長推薦計畫表格、學習概覽影本等。注:考生若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前往報名點進行確認,可委託他人憑考生身份證、代報者身份證、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代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並進行確認。每位代報者只可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

(4)學習證明材料:學習成績證明、獲獎證明、校長推薦信、校長推薦計劃表格、學習概覽影本等。注:考生若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前往報名點進行確認,可委託他人憑考生身份證、代報者本人身份證、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代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並進行確認。每位代報者只可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校長推薦計劃表格及相關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學在5月31日前上傳,逾期不予受理。

(4)學習證明材料:學習成績證明、獲獎證明、校長推薦信、校長推薦計畫表格、學習概覽影本等。注:考生若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前往報名點進行確認,可委託他人憑考生身份證、代報者本人身份證、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代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並進行確認。每位代報者只可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