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录取确定(一)成绩计算1.复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2.对有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有突出表现者,由审计硕士教育中心组织专家评议,提出意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适当加分,并计入复试总成绩。3.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权重的60%和40%。计算公式为:初试总成绩×0.6+复试总成绩×0.4。(二)确定拟录取名单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2.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满分300分)、同等

八、监督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开展全面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巡视。(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学位与研究生网站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及拟录取考生信息等。(四)实行复议制度。学校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指定专人受理和负责。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复试内容及形式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说明》。答案来源于:2019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形式及内容按《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说明》执行。答案来源于:2019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形式及内容按《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执行。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复试内容及形式见《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6年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形式及内容按《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公告》执行。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复试内容及形式见《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6年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形式及内容按《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公告》执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形式及内容按《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6年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