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生对象:(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7)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
2021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学业水平参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三)其他注意事项参见《招生说明》。八、联系方式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cn)和法学院主页(http://law..cn)。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288344法学院咨询电话:010-62288865
2022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户口转移通知其他事项
5、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专业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参见各专业招生简章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023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报考点(代码)硕士研究生网上确认公告其他事项
2023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其他事项
3、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上线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
五其他事项1凡在报考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报考考试或录取资格因考生逾期未完成网报信息确认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导致审核不通过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2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确认3网上确认审核结果与中国研招网网报信息不实时同步审核结果以网上确认系统中提示为准4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5请随时关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6报考点联系电话工作时间内接受考生关于网上信
七、其他事项参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6年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