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开展2016年高职院校中高职衔接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269号)、《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15〕14号)及《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1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8880003
第五条学校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邮政编码:528333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我校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的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于2015年3月15日—3月20日内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n/zkpt/)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系统要求填写考生基本情况、报考志愿、就近选择报名确认点和考试地点。考生上网预报名后按系统的提示,在3月21日-25日凭报名回执

第二十四条我校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工作的时间安排:3月15日—3月20日:考生网上预报名。3月21日—3月25日: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4月11日:文化课考试。4月25日前: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我校五年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5月下旬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招

缴纳考试费和领取准考证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规定,考生须按每科25元的标准缴纳考试费,缴交方式为现场确认报名点缴交。考生凭回执于4月15日前(文化课考试前一天)到文化课考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环境。

第十八条我校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的考试方式:必须参加广东省2015年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的文化科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英语4月11日(星期六)8:30-10:10数学10:40—12:20语文15:00—17:00缴纳考试费和领取准考证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规定,考

第二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监督部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人:陈曦监督电话:0757-传真号码:0757-电子邮箱:sdptxf@.cn

第二十三条我校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的时间安排:3月20日—3月25日:考生网上预报名。3月25日—3月31日: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4月16日:文化课考试。4月25日前: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我校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5月份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设立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

第十二条我校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的报名条件: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5)随迁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学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开展2015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08号)、《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2号)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开展2016年高职院校中高职衔接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26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15〕14号)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