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2.男女生比例: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专业限报英语考试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第三条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学校名称: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国标码:11827

第五条学校基本情况★优越的办学条件。学校前身系始建于1958年的青岛动力专科学校,几经变迁,1994年经批准重新升格为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占地面积6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8498万元。学校建有长期固定校外实习基地22个,校内教学实训基地19个,各类实验室65个,建有数字化、式图书馆,现有图书63万册,是中国知识基础设施(CNKI)工程数据库一级中

第九条招生计划:学校稳定办学规模,做好内涵发展,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分省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招生政策和审批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录取原则:遵循教育部及各省(区)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省(区)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学校负责招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1.提档比例:依据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比例提档。2.院校志愿录取原则:依据各省(区)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首先在投档到学校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学校计划数为止;若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第十五条其它要求1.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2.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3.男女生比例: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其他要求1.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2.男女生比例: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3.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其他要求1.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2.男女生比例: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3.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