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参加单招考试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除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外,其它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一视同仁;
(三)本方案由学院单招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其他事宜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2、考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不能转入其他学校。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进行计划调整。4、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执行。5、考生来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其他事宜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2、考生正式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入其他学校。3、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执行。4、考生来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其他事宜(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二)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入学后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单独招生的学生不能转专业,不能转学,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不能退档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三)单独招生计划纳入我院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可转入我院今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四

2021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其他事宜

其他事宜1.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2.普通类“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3.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4.考生参加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

其他事宜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也不能转入其他高校。2、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进行计划调整。3、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执行。4、考生来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其他事宜(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录取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不得调换专业。(三)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四)本办法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其他事宜(一)考生参加单招考试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享有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样的权利,以下三种情况除外1.不能参加四川省2017年普通类高考及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2.不能转入其他学校;3.不能调换专业。(三)本方案由学院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招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其他事宜(一)考生参加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费自理。(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录取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和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不得调换专业。(三)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四)若录取中出现同分情况,依据技能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五)本方案由学院单招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其他事宜(一)考生参加单招考试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除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外,其它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一视同仁;(三)本方案由学院单招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