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成绩(总分15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平均分)×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150分制,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得低于90分。
第九条考试时间及内容:1、中职毕业报考高职综合评价的考生于2018年3月17日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18号参加文化考试。普通高中毕业报考高职综合评价的考生于2018年3月18日到黔南医专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2、职业适应性测试范围为职业兴趣、职业潜能、个人特长、表达能力、思考能力等综合素质。3、中职毕业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与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第三条学校全称: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黔南医专)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全省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二)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11〕3号)的体检标准。(三)黔南医专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考核,使用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报考口腔医学技术专业考生除学业水平考试成绩8门课程都达到C
第一章学校概况第一条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1663,省编代码0026,以下简称“黔南医专”)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85年,位于贵州省都匀经济开发区学府路,现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药品生产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电子商务方向)等专业和专业方向面,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全称: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专科学校性质:公办学校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镇杉木湖大道东段(原翰林路)。邮政编码:558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54- 联系人:罗老师冯老师
第六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第十二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第十三条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
第五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测评成绩划定。综合测评成绩(总分15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平均分)×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150分制,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得低于90分。第十二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报黔南医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第十三条分类招生录取考生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等待遇
第十五条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一)2016年4月15日前在黔南医专招生网(http://www.)公布综合测评成绩。(二)2016年4月20日前,黔南医专按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被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的普通高考考试,被多所高职(专科)院
第十一条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测评成绩划定。综合测评成绩(总分15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平均分)×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150分制,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得低于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