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笔试入学政策
除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省文化联测:
1、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低于2A2C(或1A2B1C或4B)1合格;
2、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3、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考生如申请免笔试,符合第1条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提交《免考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网下载),以考试院发布的成绩为准;符合第2、3条免笔试的考生,须提交《免考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材料于2016年2月3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二)优录奖励分
1、学业水平测试除技术科目以外的科目成绩见A加10分、见B加5分计入总分。
2、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3、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加5—10分计入总分。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5、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符合3-5条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前提出加分申请,将加分申请书(可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6年2月3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至我校招办,并于4月16日持证书原件到我校招办审核确认。

(一)优录政策(1)专项优录具有田径、球类(仅限篮、手、排、足、乒、羽)、跆拳道、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文化联测成绩不低于1C2D者,经我校复核、复试合格后,可直接录取入学并优先保证就读专业。符合此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复试申请。(2)优录奖励分1、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加20分计入总分。(复印件赢签署“已核,与原

优录政策1.文化免试政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达4C1合格的普通类考生,以及取得全部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且等级为D级的科目不超过三门的艺术类考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文化基础免试:(1)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为1A3C、4B及以上的考生;(2)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3)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

(二)优录奖励分1、学业水平测试除技术科目以外的四门必测科目成绩见A加10分、见B加5分计入总分。2、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我校复试通过,加5—10分计入总分。符合本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面试前提前提交复试申请。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4.烈士子女、归侨、归侨

优录政策(一)免文化联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无需参加省文化联测,经我校复核、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录取入学并优先保证就读专业。1、文理类: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不低于1A3C1合格或4B1合格。2、美术类: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不低于1A3C或4B(技术科目合格视为C级)。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实践、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大赛(含省级选拔赛)二等

优录政策(一)文化联和测试免考政策1、对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不低于1A3C1合格或者2B2C1合格者,无需参加省文化联测只需参加学院单独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2、经所在中学校长推荐的“校长推荐生”,须持所在中学校长推荐信,于3月10日之前寄往我院招生办,经我院审核同意,可申请免考文化联合测试,但仍然需要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3、申请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已办理2015年

优录政策(一)免试入学政策对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不低于2B2C1合格者,无需参加省文化联测只需参加学院单独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优先录取并保证就读专业。(二)优录奖励分1、学业水平测试除技术科目以外的四门必测科目成绩见A加10分、见B加5分计入总分。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艺术及表演等比赛一等奖(含以上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加50分、40分和

优录政策(一)免试入学政策对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不低于2B2C1合格者,无需参加省文化联测只需参加学院单独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优先录取并保证就读专业。(二)优录奖励分1、学业水平测试除技术科目以外的四门必测科目成绩见A加10分、见加5分计入总分。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艺术及表演等比赛一等奖(含以上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加50分、40

(二)优录奖励分1、学业水平测试除技术科目以外的科目成绩见A加10分、见B加5分计入总分。2、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3、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加5—10分计入总分。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5、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录取时可加

优录政策(一)免试入学政策除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合格外,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免试省文化联测,经我校面试合格,优先保证就读专业:1、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2、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不低于2A2C(或1A2B1C或4B)1合格;3、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符合文化联测免考政策的考生,须将《免考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网下载

优录政策(一)免笔试入学政策除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省文化联测:1、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低于2A2C(或1A2B1C或4B)1合格;2、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3、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考生如申请免笔试,符合第1条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提交《免考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网下载),以考试院发布的成绩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