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时间:3月23日,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自由选择测试批次。上午第一批9:00-9:50,第二批10:00-10:50,第三批11:00-11:50;下午第一批2:00-2:50,第二批3:00-3:50,第三批4:00-4:50上午第一批9:00-9:50,第二批10:00-10:50,第三批11:00-11:50;下午第一批2:00-2:50,第二批3:00-3:50,第三批4:00-4:50

3.推免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2)经核实在申请或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3)体检不合格;(4)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5)入学前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3)心理测试时间为4月3日分3批进行,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自由选择测试批次。时间安排如下:

3.面试小组应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现场记录不得涂改,并妥存备查。面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表上的成绩,不得涂改。面试小组在撰写面试评语前应召开会议,讨论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1)本人申请、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2)校内调剂不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3)对校外调剂的考生,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接受复试通知,若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待录取通知。

第二十条在教育部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复试总成绩不低于180分。(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60分以下者;(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者;(5)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60分以下者;(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者;(5)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70分。(2)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3)复试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其实践考核成绩低于60分。(4)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低于60分。(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6)校外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7)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8)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70分。(2)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3)复试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其实践考核成绩低于60分。(4)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低于60分。(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6)校外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7)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