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达到江苏省“专转本”统一考试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对专科所学专业、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专转本”学生入学报到时需查验毕业证书,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将按照《通知》要求,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录取根据2011年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专转本”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符合报名条件,且参加2011年江苏省“专转本”统一考试、达到江苏省划定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院原则上不予录取。

招生录取我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达到江苏省“专转本”统一考试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对专科所学专业、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专转本”学生入学报到时需查验毕业证书,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将按照《通知》要求,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录取根据2012年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专转本”招生计划(详见附件)和考生志愿,从符合报名条件,且参加2012年江苏省“专转本”统一考试、达到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院原则上不予录取。凡被录取的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三年级学生入学报到时需查验毕业证书,对未能正常毕业的三年级学生我院

招生录取根据2014年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专转本”招生计划(详见附件)和考生志愿,从符合报名条件,且参加2014年江苏省“专转本”统一考试、达到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院原则上不予录取。“专转本”学生入学报到时需查验毕业证书,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我院将按照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学〔2

招生录取我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达到江苏省“专转本”统一考试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对专科所学专业、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专转本”学生入学报到时需查验毕业证书,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将按照《通知》要求,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录取我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达到江苏省“专转本”统一考试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对专科所学专业、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专转本”学生入学报到时需查验毕业证书,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将按照《通知》要求,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录取根据我校本年度“专转本”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符合报名条件,且参加2015年江苏省“专转本”统一考试、达到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专转本”学生入学报到时需查验毕业证书,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将按照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学〔2014〕12号文件精神,不予办理入学

招生录取我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达到江苏省“专转本”统一考试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对专科所学专业、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专转本”学生入学报到时需查验毕业证书,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将按照《通知》要求,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录取根据2013年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专转本”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符合报名条件,且参加2013年江苏省“专转本”统一考试、达到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院原则上不予录取。凡被录取的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三年级学生入学报到时需查验毕业证书,对未能正常毕业的三年级学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

招生录取我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达到江苏省“专转本”统一考试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对专科所学专业、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专转本”学生入学报到时需查验毕业证书,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将按照《通知》要求,不予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