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办法:
1、75个贫困县区:
按照考生单独测试招生的成绩,分县区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两个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未完成的贫困县区计划调入所在地州市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仍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75个贫困县区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省内计划: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3.体育特长生:
综合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后,根据足球、篮球项目按照体育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动漫、影视类获奖考生:
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招办审核备案,通过审核的考生由甘肃省招办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
(四)凡被我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6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2016年度普通高考。
(五)录取结果可从学院招生信息网《高考录取查询》上查询。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七)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调整专业,不能转
入其它学校。
(八)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身体状况要求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并按标准执行。

命题原则和依据综合文化知识的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为指导,突出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的考查。

录取原则和办法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办的领导下,由我校单独组织实施,整个招生录取过程公开、公正、公平。2.录取时分别执行各县的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在各县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如果该县计划在保证生源质量的情况下完不成任务,可在该县所在市的贫困县范围内完成,如还完不成计划,可在全省58个贫困县内完成,终剩余计划转成统招计划进行录取。3.我校根据录

5.录取原则: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院单独测试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院单独测试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1)报考现代学徒制订单班的考生提前录取,采取“一专业一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占用贫困县区(含插花县区)和普通单招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贫困县区(含插花县区)

(二)录取办法:1、75个贫困县区:按照考生单独测试招生的成绩,分县区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两个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未完成的贫困县区计划调入所在地州市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仍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75个贫困县区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省内计划: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3.

(2)58个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录取原则:采取“一县一线,分数优先”的大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采取“一县一线,分数优先”的大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录取原则和办法:(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二)按照考生单独招生的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所报专业,依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序,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录取原则和办法1.单独测试招生录取工作坚决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坚持录取过程公开、公正、公平。2全省招生计划录取时在全省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如果该计划在保证生源质量的情况下完不成任务,剩余计划转成贫困县计划。3.贫困县招生计划录取时分别执行各县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如果该县计划在保证生源质

录取原则和办法1.单独测试招生录取工作坚决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坚持录取过程公开、公正、公平。2全省招生计划录取时在全省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如果该计划在保证生源质量的情况下完不成任务,剩余计划转成贫困县计划。3.贫困县招生计划录取时分别执行各县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如果该县计划在保证生源质

录取原则和办法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在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2.单独测试招生计划纳入学院2018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录取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3.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入其它学校;现代学徒制培养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入其它专业。4.通过单独测试招生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

录取原则和办法:(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二)录取办法:1、75个贫困县区:按照考生单独测试招生的成绩,分县区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两个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未完成的贫困县区计划调入所在地州市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