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市、区)调档比例为100%;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市、区)依据该省录取文件,由省招考办按照报考志愿决定全部投档或者按比例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
对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按艺术类录取原则计算后综合成绩相同的,有文件规定的招生省(市、区)按该省规定执行。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招生省(市、区)依次按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课成绩。我校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的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合格线),符合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投档条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无外语分数限制。
7、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4-45861113、45861258、45861018(传真),通讯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学校网址http://www.***.cn。
辽宁科技学院
2016年1月14日
答案来源于:2016年辽宁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2年辽宁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学院11430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7年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71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63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89人教学仪器设备原值14879万元图书961万册答案来源于2016年辽宁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2年辽宁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五收退费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400元年宝钢奖学金10000元学年白川奖学金2000元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助学具体措施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年2500元学校可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答案来源于2016年辽宁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二计划特别说明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学校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我校艺术类专业无预留计划专业无语种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我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答案来源于2016年辽宁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我校不设置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语种不限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招生省份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在各招生省份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00具体按各招生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艺术类绘画环境设计专业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招生省份艺术类招生在相应批次录取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各专业对选考科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市区调档比例为100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市区依据该省录取文件由省招考办按照报考志愿决定全部投档或者按比例投档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