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类专业为已取得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并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不含中职生)。
食品类专业不受此限制。
录取原则。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
计划使用。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退役士兵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在职业技能考试总排名200名以内的予以录取;技能拔尖人才与退役士兵录取后,剩余计划按第二十五条规则开展录取。
采取“专业优先”的方式录取。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按分数排名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多人分数并列的,依次按考生文化素质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程序。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生成绩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如无疑议,将拟录取名单上传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http://www.lhmc.edu.cn)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395-2924139、2124491进行查询。
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医学类专业无色弱、色盲。考生均应参加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待遇,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凡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其他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学费:医学类专业4800元/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住宿费标准拟定:四人间1100元/生/年,六人间9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新政策执行。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由于考生和家长轻信非法招生宣传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和家长负责。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学校地址:漯河市大学路148号邮编:462002
咨询电话:0395-
电子信箱:lhyzzsc@***
学校网址:http://www.lhmc.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395-2112077。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校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处,下设招生录取组、考务组、纪检监察组、技术保障组、安全保卫组、财务后勤保障组、宣传组七个工作组。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1、招生对象: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人员。

2022年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简章招生对象。

2022年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简章招生对象与志愿填报

2022年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章程招生对象

2020年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章程招生对象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医学影像技术(中外合作)专业为已取得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并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不含中职生)。食品类专业不受此限制。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

(二)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高中生。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医学类专业为已取得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并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不含中职生)。食品类专业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