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算以及免试考生成绩折算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2)所有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较高分者优先录取。
(3)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认同他校单招考试成绩。

录取规则1.文化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2.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予以录取。3.总分相同时,以文化基础成绩优先,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4.在一志愿录取缺额时,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二志愿征集录取。成绩和录取结果公布:届时详见我院网站(网址http://www.)。

录取规则(一)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二)按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结束后,学院根据实际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三)以专业优先为原则,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参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录取成绩高分者。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完成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四)若某专业录取时仍

录取规则1.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2.按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以专业优先为原则,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参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录取成绩高分者。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完成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4.若某专业录取时仍有空额计划,则实行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录取直到录取结束。

四录取规则1由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河北省医药卫生类联考单招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优先如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2录取以专业优先按照专业计划数录取3在一志愿录取缺额时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二志愿征集录取4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执行2022年河北省单独考试招生相关政策报考我校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于3月12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5文化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有一项缺考不予

录取规则1、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文化测试成绩划出合格分数线,按专业志愿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测试成绩优先。我校如果一志愿不满,进行征集志愿时认同他校成绩。2、学院各专业以英语为外语教学语种。3、航空服务、高速铁路动车乘务专业报考条件,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4、男女生比例不限。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3、录取规则(1)所有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较高分者优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按语数外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总成绩为0时不予录取。(2)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3、录取规则(1)所有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较高分者优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按语数外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总成绩为0时不予录取。(2)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3、录取规则(1)所有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较高分者优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按语数外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总成绩为0时不予录取。(2)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录取规则及成绩确定(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二)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有面试专业以面试成绩优先,无面试专业以职业素养测试笔试成绩优先。(三)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规则(1)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算以及免试考生成绩折算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2)所有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较高分者优先录取。(3)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认同他校单招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