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省招生考试院按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院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
(三)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为提高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院校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五)录取工作于8月30日前完成,请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主页(网址:<http://gkzy.***/>)查询录取情况。

(二)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主任:付存清(兼),周江菊;副主任:刘利民(兼)、龙文明

1、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日程安排:考试时间考试科目6月7日9:00--11:30大学语文9:00--11:00高等数学15:00--17:00英语

(一)成立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纪检小组1.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怀利副组长:付存清、刘利民成员: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及相关教学分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2.学校招生纪检小组组长:吴先佳成员: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录取工作(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二)省招生考试院按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院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三)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第七章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省招生考试院按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院校生源不足时,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三)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执行。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录取工作(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二)省招生考试院按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院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三)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