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职推荐学校,根据新教发【2016】14号《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及我院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按以下程序组织好报名工作。
1、学生申请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中职毕业生,于2016年3月20号前,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2、学校初审
3月21日-3月25日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学生的申请,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信息,分别在申请人所在班级、校园及校内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做为直接责任人,应在报考学生的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3、资格审查
公示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将《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学生成绩单、审验材料、公示情况等于3月25日前报我院进行审查。
3月29日以前,我院将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信息(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招生院校)核查无误后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对。
凡通过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信息核对、我院审查合格的学生,我院将于2016年4月3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于4月9日来我院参加直升专招生面试。
审验材料包括:
(1)、当年中职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
(2)、学生学业成绩(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
(3)、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符合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录取办法1、考试方式:选拔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结合学生中职期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录取。面试时间:2013年4月9日16:00-19:30(北京时间)面试地点: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面试内容:被推荐学生可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回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学业成绩+面试成绩+附加成绩。学业

2、学校初审3月21日-3月25日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学生的申请,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信息,分别在申请人所在班级、校园及校内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做为直接责任人,应在报考学生的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2)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我院可优先录取报考专业与获奖项目所对应中职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生。

直升专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专业名称学制学费(元/年)招生计划其中:汉语言民考汉石油化工生产技术3年合计504010

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2、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后一学期的考试成绩),如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以顺次递补(或者符合自治区免试入学条件且专业相同或相近

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2、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后一学期的考试成绩),如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以顺次递补(或者符合自治区免试入学条件且专业相同或相近

报名条件招生对象:符合“三校生”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1.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2.原则上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一级)

报名程序各中职推荐学校,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新教发【2018】4号)及我院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按以下程序组织好报名工作。1、学生申请1月20日—2月2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2018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2、学校初审2月21日—3月5日,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的申请,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

报名程序各中职推荐学校,根据新教发【2014】2号《关于做好2014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院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按以下程序组织好报名工作。1、学生申请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中职毕业生,于2013年3月20号前,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2、学校初审3月21日-3月28日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学生的申请

报名程序各中职推荐学校,根据新教发【2016】14号《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及我院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按以下程序组织好报名工作。1、学生申请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中职毕业生,于2016年3月20号前,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2、学校初审3月21日-3月25日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学生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