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生,其文化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
对应分值如下:对应分值为: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学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计入总分。

(一)命题1.联考专业按照省联考规定执行。其专业由公办单招院校联盟联合命题,统一考试。聘请校外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联合命题,在各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2.考试组织:制定《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

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副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处理考试及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二)成立纪律监察、考试考核、宣传录检、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努力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三)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一)录取原则1.联考单招专业按省联考规定录取,详见联考《实施方案》2.单考单招专业根据考生考试分数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3.免试录取: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

②普通高中生普通高中生文化考试可以免试,文化成绩使用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计入总分。若语、数、外三科中有一科缺考可按D―90分折算。

②普通高中生普通高中生,其文化考试可以申请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110分;C—100分;D—90分学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招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计入总分。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

⑵普通高中生普通高中生参加我校单考单招,其文化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折算相应的分值,。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110分;C—100分;D—90分注: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学业水平成绩,否则不能免试。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在领取准考证时或考试当天上交我校招生办公室,后由我校招办汇总后上报省中考中心审

1、招生范围:参加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单独考试招生的所有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科类。

②普通高中生普通高中生,其文化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对应分值如下:对应分值为: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学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计入总分。

②普通高中生普通高中生,其文化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对应分值如下:对应分值为: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学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