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簡章由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於2015年12月16日由2015年第16次院務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吉林大學珠海學院2016年港澳招生工作,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後逐年修訂。
本簡章由吉林大學珠海學院委託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招生與就業處解釋。本簡章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准。

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吉林大學珠海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吉林大學珠海學院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招生諮詢及聯繫方式諮詢電話:0756-傳真:0756-學校網址:http://www.招生網址:http://zjc.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繫部門:吉林大學珠海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聯繫人:孔建華監督電話:0756-傳真:0756-電子郵箱:@

招生專業及學習費用專業名稱學費(人民幣元/學年)住宿費(人民幣元/學年)科類工商管理文理兼類金融學文理兼類旅遊管理文理兼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理工制藥工程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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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原則在聯招辦劃定的錄取線上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擇優錄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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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則本簡章由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於2015年12月16日由2015年第16次院務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吉林大學珠海學院2016年港澳招生工作,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後逐年修訂。本簡章由吉林大學珠海學院委託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招生與就業處解釋。本簡章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准。

附則本簡章由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於2015年12月16日由2015年第16次院務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吉林大學珠海學院2016年港澳招生工作,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後逐年修訂。本簡章由吉林大學珠海學院委託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招生與就業處解釋。本簡章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