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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生在校表现证明(加盖中学公章)。备注: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留好备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高校全称和校址高等学校全称: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地址: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高桥校区)第三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招生

第二十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0571-、传真:0571-2.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邮编:311402)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3.E-mail地址:4.学院网址:招生网址:/zs.htm

第九条学校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0571—2.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教务处,邮政编码:3100183.招生网网址:http://zs..cn4.监督电话:0571—

(5)学生在校表现证明(加盖中学公章)。备注: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留好备份。

第五条技能优秀的中职毕业生免试保送按照以下进程开展工作:1.申请与公示。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具体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要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拟申报专业(每个考生可申请比赛项目所属模块内的三个专业(若该模块内仅有一个专业,则仅可填一个专业),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系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高职院校,于199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复筹建,2002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2007年被评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08年被列为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0年被列为国家骨干

第十条本章程由我校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免试升学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附件一: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报名表姓名民族出生年月照片性别政治面貌邮政编码家庭详细地址高考报名序号所在中学中学入学年月毕业年月身体健康状况(注明高考体检限报结论)手机号码赛事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拟申报专业1、2、3、以上部分由考生本人填写中学推荐意见与公示情况校长(签名)学校(盖章)年月

第十条本章程由我校教务处负责解释。upload/2016-3//file/2016_1/3_3/0ld3ilbxuk7e.doc